私人補習老師猥褻七歲男童 判囚四年半

一名二十四歲私人補習老師吳天宇,因在二○二二年間多次對一名七歲男童作出猥褻行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四年半。被告早前承認九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案情指,被告於案發期間在九龍城男童的住所內,多次藉補習之機觸摸男童私處。直至男童房間內的閉路電視攝錄到其中一次犯案過程,男童家長揭發事件並報警。警方隨後拘捕被告。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濫用家長信任,利用補習導師身份對年幼學童下手,行為嚴重違反誠信,且對男童造成深遠心理創傷。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及無案底,酌情扣減刑期,最終判囚四年半。案件反映私補行業監管不足,兒童安全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