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反競爭行為

  • 圍標刑事化 大律師公會倡雙軌制

    香港大律師公會近日提出,應在《競爭條例》中引入「雙軌制」,將圍標行為刑事化。公會形容此舉是快速解決方案,旨在提高阻嚇力,並鼓勵更多舉報人揭露行業弊端。建議源於香港數十年來最嚴重的火災事件後,社會對市場失當行為的關注升溫。

    現行《競爭條例》自2015年實施,採用民事規管制度,僅對參與嚴重反競爭行為(如圍標)的個人處以罰款。公會認為,罰款阻嚇力不足,尤其對大型工程合約中的合謀行為難以奏效。新建議提出,在保留現有民事罰則的基礎上,增設刑事條款,針對惡意圍標者施加監禁刑罰,並降低舉證門檻,以提升執法效率。

    公會強調,雙軌制並非取代現有機制,而是互補。民事途徑仍適用於較輕微案件,刑事化則聚焦於嚴重、有組織的圍標活動。此舉可加強競爭事務委員會的調查權力,並透過刑事制裁產生震懾效果,同時為舉報人提供更強的法律保護,鼓勵內部人士挺身而出。

    社會各界對建議反應不一。部分商界團體憂慮刑事化可能增加企業合規成本,但公會認為,長遠有助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暫未表態,但據悉已啟動相關研究,預計短期內將諮詢公眾意見。若落實,香港將成為區內少數對圍標實施刑事處罰的司法管轄區,進一步完善反競爭法律體系。

  • 市建局坦言無力打擊圍標,宏福苑大火揭維修市場亂象

    針對香港數十年來最致命火災的公開研訊持續進行。昨日(第21天聽證會),市區重建局三名官員作證時承認,現行官方招標制度無力遏制工程公司合謀操控利潤豐厚的樓宇維修市場。市建局作為法定機構,既無能力也無資源打擊與屋苑相關的圍標行為。

    官員指出,儘管設有反競爭投標機制,但業界早已形成默契,透過「輪流中標」或「陪標」方式規避規管。宏福苑大火後,調查委員會發現該屋苑維修工程疑涉圍標,導致消防設備長期失修,最終釀成慘劇。

    市建局代表強調,現行制度僅能審查文件表面合規性,無法深入核實投標者間的關聯。他建議政府應賦予執法部門更大權力,並設立跨部門專責小組,從源頭打擊工程合謀。委員會將繼續傳召其他相關機構作供,釐清監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