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受害者權益

  • 專家倡性罪行修法明確定義「同意」 堵塞法律漏洞

    有法律專家和性罪行受害人指出,香港在改革性罪行法例時,若加入清晰且全面的「同意」定義,將有助於各方釐清法律界線,並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資深大律師蔣必卓在日前一個論壇上表示,目前對「同意」的解釋主要依賴「常識」,容易形成法律漏洞。他強調,制定法定定義對日後量刑亦至關重要。多位與會者亦認同,當前法律對性行為中「同意」的界定模糊,導致部分案件難以定罪。專家團體呼籲政府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將「同意」定義為「自由且知情下作出的自願協議」,並明確指出沉默或受脅迫均不能視為同意。立法建議還包括引入「肯定性同意」原則,即要求當事人主動表達意願,而非預設對方默許。此舉可望減少法庭審訊時對受害人誠信的反覆質疑,提升司法公正。受害人代表分享經歷時指出,缺乏明確定義令她在舉證過程中承受二次傷害。論壇總結認為,改革應盡快展開公眾諮詢,以便草案能在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