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政府改革

  • 公務員問責制分兩級推行 楊何蓓茵:提升管治效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宣布引入兩級公務員問責制,措施包括賦予獨立法定機構公職委員會權力,調查「廣泛、重複及系統性」的管理問題;同時授權部門主管自行調查涉及基層公務員的個案。楊何蓓茵強調,新制度旨在堵塞現行機制漏洞,強化監督效率,確保公務員體系回應社會期望。

    根據方案,公職委員會將專注處理跨部門或結構性失誤,例如長期積習或制度缺陷;而各部門主管則須對轄下初級人員的違規行為問責,簡化調查流程。楊何蓓茵表示,此舉既可減輕委員會的個案負荷,亦能加快糾正基層問題。

    行政長官李家超對改革表示支持,認為公務員體系需要「與時並進」。他指過去數年公務員表現屢受質疑,新制可加強內部問責文化,提升公眾信任。多名立法會議員認同方向,但關注基層調查權力會否被濫用,或導致部門主管「自己人查自己人」。楊何蓓茵回應稱,部門調查結果須向委員會匯報,並設有上訴機制,確保公正。

    有學者指出,香港公務員問責制長期為人詬病,今次改革回應了社會訴求,但執行細節仍需完善,例如界定「系統性問題」的標準、調查時效及獨立性等。楊何蓓茵承諾將在三個月內提交具體指引,並聽取公務員團體意見。

    新制預計明年首季生效。公務員工會代表表示,期望改革能聚焦實際問題,而非轉嫁壓力。社會輿論普遍認為,問責制升級是遲來的進步,但成敗繫於後續執行是否到位。

  • 香港法定機構6月擴權 可查高官系統性問題

    香港政府為推動高級官員問責制制度化,將賦予法定諮詢機構新權力。該機構最早於六月起,可調查政府部門負責人涉及的「嚴重、廣泛或系統性」問題,聚焦政策執行層面的失誤。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強調,新系統針對高級官員的「實施失敗」,旨在提升治理效能。然而,工會代表指出,重大醜聞往往源於政策設計缺陷,局級官員在制定政策時亦需負責。
    此項改革被視為香港加強政府透明度的關鍵一步,允許諮詢機構在發現問題時啟動調查,並提出改進建議。分析認為,這有助預防系統性風險,但實際效果取決於執行細節與官員配合。香港作為國際都會,政府問責制長期受公眾關注,此次擴權預計能強化官員責任感,促進政策落實。未來,相關機構需平衡調查權力與行政自主,確保制度公平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