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專家和性罪行受害人指出,香港在改革性罪行法例時,若加入清晰且全面的「同意」定義,將有助於各方釐清法律界線,並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資深大律師蔣必卓在日前一個論壇上表示,目前對「同意」的解釋主要依賴「常識」,容易形成法律漏洞。他強調,制定法定定義對日後量刑亦至關重要。多位與會者亦認同,當前法律對性行為中「同意」的界定模糊,導致部分案件難以定罪。專家團體呼籲政府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將「同意」定義為「自由且知情下作出的自願協議」,並明確指出沉默或受脅迫均不能視為同意。立法建議還包括引入「肯定性同意」原則,即要求當事人主動表達意願,而非預設對方默許。此舉可望減少法庭審訊時對受害人誠信的反覆質疑,提升司法公正。受害人代表分享經歷時指出,缺乏明確定義令她在舉證過程中承受二次傷害。論壇總結認為,改革應盡快展開公眾諮詢,以便草案能在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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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擬修例嚴懲消防承包商 未報故障最高罰款大增
香港當局在經歷數十年來最致命的火災後,提出新罪行以加強懲罰消防安裝承包商。根據《南華早報》獲悉,承包商若在停用消防系統前未獲批准,或未在24小時內報告故障,將面臨更嚴厲處罰。
其他提議包括大幅提高現有罪行的最高刑罰,涉及未經授權處理消防設備及發出虛假報告等。這些變化旨在提升消防安全標準,防止類似悲劇重演。
背景是香港近期發生的嚴重火災,促使政府檢討相關法規。當局希望通過修例,確保承包商遵守程序,及時報告問題,保障公眾安全。新法例預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一旦通過,將對消防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此次修例強調務實執法,以簡潔措施強化監管,回應社會對火災預防的迫切需求。香港政府表示,將持續推動類似改革,以維護城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