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法律漏洞

  • 宏福苑大火揭法律漏洞 保安局長:消防處確保安全把關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週二重申,消防處將繼續肩負安全把關者的角色,並強調現有人手足以應付擴大的監督職責。此番言論是回應大埔宏福苑致命火災聽證會所揭露的法律真空問題。鄧炳強在會上再次確認消防處處長楊恩健早前的承諾,即部門會堵塞法規漏洞,確保同類悲劇不再發生。

    宏福苑大火是香港數十年來最嚴重的火災,調查聽證會揭示現行消防條例存在灰色地帶,部分建築物未能納入嚴格監管。鄧炳強指出,消防處已檢視相關法例,並將與其他部門協作,從源頭加強防火安全。他強調,現有消防人手及資源足以應對新增的審批及巡查工作,無需即時增聘大量人員。

    「我們不會在安全問題上妥協,消防處會繼續嚴格把關。」鄧炳強說。他又補充,政府正研究修改《消防安全條例》,以覆蓋更多類型的處所,並提高罰則以加強阻嚇力。聽證會將繼續傳召專家及業界代表,就改善建議提供意見。

    事件引發公眾對舊式公屋及私人樓宇消防安全的關注。鄧炳強呼籲業主及管理公司主動遵守條例,並配合當局的突擊巡查。他強調,只有政府、業界與市民三方合力,才能真正提升城市防火韌性。

  • 專家倡性罪行修法明確定義「同意」 堵塞法律漏洞

    有法律專家和性罪行受害人指出,香港在改革性罪行法例時,若加入清晰且全面的「同意」定義,將有助於各方釐清法律界線,並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資深大律師蔣必卓在日前一個論壇上表示,目前對「同意」的解釋主要依賴「常識」,容易形成法律漏洞。他強調,制定法定定義對日後量刑亦至關重要。多位與會者亦認同,當前法律對性行為中「同意」的界定模糊,導致部分案件難以定罪。專家團體呼籲政府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將「同意」定義為「自由且知情下作出的自願協議」,並明確指出沉默或受脅迫均不能視為同意。立法建議還包括引入「肯定性同意」原則,即要求當事人主動表達意願,而非預設對方默許。此舉可望減少法庭審訊時對受害人誠信的反覆質疑,提升司法公正。受害人代表分享經歷時指出,缺乏明確定義令她在舉證過程中承受二次傷害。論壇總結認為,改革應盡快展開公眾諮詢,以便草案能在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