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社會事件

  • 港警旺角攔截瑪莎拉蒂 拘兩男女涉洗錢案

    香港警方於週三下午在旺角繁忙街道上展開突擊行動,攔截一輛瑪莎拉蒂跑車,並逮捕一男一女,兩人涉嫌與一

  • 新加坡連環強姦案 馬籍男子判監八年鞭六下

    2026年4月16日,新加坡一法院判處一名馬來西亞男子八年監禁及六下鞭刑,罪名為強姦一名菲律賓家庭傭工。此案發生於2024年5月26日凌晨,地點在新加坡 Rochor 地鐵站附近的開放場地。

    24歲的馬來西亞籍被告 Harvin Velanggany 於2026年4月13日認罪。據法庭記錄,32歲的菲律賓籍受害女傭當時正在休假,當晚曾飲酒。她先被一名34歲印度遊客 Anbazhagan Sivamurugan 強姦,Harvin 目睹此事但未報警,反而在第一名嫌疑人離開後接近受害者。

    受害者向 Harvin 表示自己剛被強姦,並擔心懷孕,但 Harvin 無視她的抗議,強行將她按倒在地實施性侵。事後,Harvin 還從受害者背包中偷取369新加坡元現金,藏於內衣中,但在受害者質問後歸還款項。

    受害者隨後前往附近酒店求助,由員工報警。她被送往竹腳婦幼醫院接受治療,包括緊急避孕、抗生素及預防愛滋病藥物,醫療費用超過1000新加坡元,由雇主支付。Harvin 在事發兩天後被捕,印度遊客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法院強調,此類犯罪嚴重破壞社會安全,判決反映新加坡對性暴力的零容忍立場。事件引發國際關注,凸顯外籍勞工在新加坡的保護問題。

  • 港女指控外籍男地鐵性騷擾 籲公開發聲遏止不當行為

    2026年4月16日,香港一名女性透過社交平台Threads指控,她於地鐵列車上遭遇性騷擾,並呼籲其他女性在公共場合勇敢對抗不當行為。據其發文所述,事發於前晚,她站在車廂內時,一名外籍男性乘客突然以手用力推搡其臀部,力度強勁導致她瞬間失去平衡。她立即質問對方,要求停止行為,但該男子無視回應,假裝專注使用手機,未再有進一步接觸。

    該女性強調,無論施害者國籍為何,受害者都應大聲直接回應,以遏止類似事件。她警告,若受害者保持沉默,可能助長施害者氣焰,導致不當行為持續發生。此事件引發公眾對公共交通安全及性騷擾防治的關注,凸顯女性在公共空間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性。

  • 灣仔反色情突擊行動 八內地女子涉違簽證被捕

    2026年4月13日,灣仔警方展開反色情行動,於洛克道、軒尼詩道、蘭芳道及渣甸坊的多個樓上場所進行突擊搜查。行動中,八名年齡介乎24至45歲的中國大陸女子被捕,涉嫌違反在港停留條件。

    警方根據情報及深入調查後,聯同其他部門於下午執行是次行動。所有被捕女子現正被拘留以作進一步調查,並將移交相關部門跟進。此次行動顯示警方打擊相關罪行的決心,旨在維護社區治安。

    灣仔區近年不時有類似執法行動,警方呼籲公眾舉報可疑活動,共同防範罪案。被捕女子的具體身份及違規細節,仍有待當局進一步公布。

  • 深水埗唐樓凌晨火警 點香不慎釀禍兩傷

    2026年4月12日凌晨,香港深水埗大埔道41-45號一棟唐樓發生火警,導致兩名居民受傷送醫。初步調查顯示,火災起因是點香時不慎引燃附近紙板。

    凌晨2時22分,緊急服務接獲多通報案電話,指上述地址發生火警。消防員迅速到場,出動喉筆及呼吸器隊伍撲救,約20分鐘內將火勢控制。火場位於三樓一單位,66歲獨居女住戶陳姓女士自行嘗試滅火時,手指燒傷、頭部擦傷及吸入濃煙不適;另一名69歲男居民陳姓先生在疏散期間哮喘發作。兩人均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此外,共25名居民在無協助下安全疏散。

    據了解,女住戶點香時,香火疑觸及紙板引發火勢。她曾試圖撲滅,但見火勢蔓延後逃離現場。事件中建築物結構未受嚴重損壞,詳細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此次火警再次提醒公眾注意家居防火,避免在易燃物附近使用明火,以確保安全。

  • 灣仔清晨街頭鬥毆 兩非裔女子酒吧外爆衝突

    2026年4月12日凌晨,香港灣仔駱克道與盧押道交界的Centrico酒吧附近,發生一起街頭鬥毆事件。兩名非裔女子在清晨時分爆發衝突,互相扭打並在地面糾纏,場面混亂。事件被路過行人及一名清潔工人目擊,過程中有影片在網上流傳。

    影片分享後,引發網民猜測這兩名女子是否在附近夜生活場所工作,但這些說法未經證實。衝突的具體原因目前仍不清楚,也未獲悉警方是否已展開調查。當局呼籲公眾保持冷靜,並提供線索以釐清事件全貌。

    此事件凸顯了夜間娛樂區域的潛在安全問題,但細節尚待進一步核實。社會各界關注類似衝突的防範措施,以維護公共秩序。

  • 黃大仙宏福苑烏龜墜樓亡 警方調查是否涉虐待動物

    週六下午,香港黃大仙區發生一宗動物死亡事件,一隻約10公分長的烏龜被發現疑似從高處墜落,當場死亡。警方於下午2時09分接獲斧山道185號宏福苑保安報案,指在遊樂場墊子上發現烏龜屍體,隨即派員到場調查。

    網上流傳的片段及圖片顯示,烏龜躺在遊樂場軟墊上一動不動,外殼未見明顯破裂,但已無生命跡象。事件引起市民關注,不少人質疑烏龜是否遭人從高處拋下,或涉及虐待動物行為。警方初步檢視現場環境,暫未發現目擊者,已將案件列作「動物死亡」處理,並追查烏龜來源及墜落原因。

    香港法例對虐待動物行為有嚴格規管。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若殘酷對待動物,包括導致其不必要的痛苦,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及罰款20萬港元。警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