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國安法

  • 海外「香港議會」成員泰國逾期居留被捕 恐遭遣返中國大陸

    海外組織「香港議會」一名被通緝的成員在泰國因逾期居留被捕,據報將被遣返中國大陸。該組織週五表示,曾參與其所謂「議會選舉」並於去年宣誓就職的成員張新燕,近日在泰國因簽證逾期被捕。張新燕所持簽證類別暫時未明。香港媒體《南華早報》週六查詢時,泰國當局尚未正式回應。消息人士指出,泰國與中國有引渡協議,張新燕極可能被押解至內地面對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名。張新燕所屬的「香港議會」被北京定性為非法組織,其成員多次在海外推動「港獨」議程,香港警方已對多名骨幹發出通緝令。

  • 英召見中國大使抗議港諜案 兩男涉監視民主人士罪成

    英國外交部於5月10日召見中國駐倫敦大使鄭澤光,抗議兩名男子因違反《國家安全法》被判協助香港情報機構,在英國境內針對民主活動人士展開行動。65歲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袁松彪(Bill Yuen)與40歲的前邊境部隊官員、退休香港警司韋至德(Peter Wai),在倫敦舊貝利法庭被裁定於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間,支持外國情報機關。檢方指控兩人曾於英國境內進行秘密監視及脅迫活動。

    判決後,英國外交大臣召見鄭澤光。外交部發言人表明,英國絕不容忍外國在其境內恐嚇、騷擾或傷害個人及社群,形容此舉是對主權的嚴重侵犯。英方將動用一切可用手段維護國家安全,並追究中國破壞民主價值的行為。

    為期兩個月的審訊中,陪審團得悉袁松彪從倫敦市中心的香港經貿辦下達指令,指派韋至德等人蒐集異見人士資料。涉案者還包括前皇家海軍陸戰隊成員特里克特(Matthew Trickett),他於2024年5月與被告一同出庭後不久死亡。韋至德與特里克特是在軍情五處主導的調查中被捕。

    庭上證據指稱,這個網絡監控了多名北京批評者,包括活動人士羅冠聰(Nathan Law),他在牛津辯論社發言時被攝錄。被告亦被指蒐集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英國政客資料,包括施志安(Sir Iain Duncan Smith),並奉命獲取其照片及背景。韋至德曾任倫敦警察廳警員,後轉至希斯路機場邊境部隊,他被控對抗議者出示警徽。其他活動人士則向法庭表示,他們在示威後被跟蹤,且香港的親屬遭遇經濟困擾。

    中國駐倫敦大使館發言人回應時否認指控,形容審訊是政治操弄,意圖詆毀北京及香港當局,並為流亡英國的活動人士撐腰。

  • 分享煽動抵制選舉帖文 63歲保安員判囚兩月

    一名63歲保安員因在社交平台轉發煽動他人抵制去年立法會選舉的帖文,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惑他人不投票」罪,被判監禁兩個月。

    被告黃華光(63歲),任職保安。案情指,2021年10月15日,他於Facebook轉發潛逃活動人士Alan Keung Ka-wai的帖文,內容呼籲港人杯葛同年12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該次選舉是北京提出「愛國者治港」選舉改革後的第二場立法會選舉。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帖文具煽動性仍公開轉發,意圖影響選舉公平。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僅出於一時衝動,對法律無知,事後已深感後悔。惟裁判官強調,選舉是香港憲制重要一環,任何煽動他人不投票的行為均屬嚴重,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以儆效尤。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20萬元。本案為修例後首宗定罪個案,引起社會關注。法官判刑時指出,社交媒體傳播力強,被告行為可能對選舉產生負面影響,量刑須具阻嚇力。被告最終被判囚兩個月,不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