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愛國者治港

  • 李家超:本地媒體應講好香港故事 配合國家發展藍圖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五出席香港報業公會年度新聞獎頒獎典禮時表示,全球局勢動盪,本地媒體應積極講好香港故事。他指出,香港正制定首個五年發展藍圖,以配合國家整體發展方向,媒體不應僅是事件的見證者和記錄者,更需為社會進步作出貢獻。
    李家超讚揚得獎作品展現專業水準,其中《南華早報》奪得八個獎項。他強調,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媒體肩負傳遞真相、凝聚共識的責任,尤其要準確報道國家政策與香港優勢,助力提升國際形象。
    李家超期望業界繼續秉持愛國愛港原則,以務實態度報道新聞,避免偏頗立場影響公眾判斷。他認為,媒體應主動發掘本港經濟、民生及創科等領域的正面故事,增強社會信心。
    是次頒獎禮共設多個類別,涵蓋新聞寫作、攝影及專題報道。李家超致辭時未有直接點評個別報道,但重申政府重視新聞自由,前提是必須依法行事。
    業界人士認為,講好香港故事有助吸引外資及人才,而媒體的公正報道是建立信任的關鍵。李家超呼籲從業員把握國家發展機遇,讓香港在全球競爭中保持獨特優勢。

  • 分享煽動抵制選舉帖文 63歲保安員判囚兩月

    一名63歲保安員因在社交平台轉發煽動他人抵制去年立法會選舉的帖文,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煽惑他人不投票」罪,被判監禁兩個月。

    被告黃華光(63歲),任職保安。案情指,2021年10月15日,他於Facebook轉發潛逃活動人士Alan Keung Ka-wai的帖文,內容呼籲港人杯葛同年12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該次選舉是北京提出「愛國者治港」選舉改革後的第二場立法會選舉。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帖文具煽動性仍公開轉發,意圖影響選舉公平。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僅出於一時衝動,對法律無知,事後已深感後悔。惟裁判官強調,選舉是香港憲制重要一環,任何煽動他人不投票的行為均屬嚴重,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以儆效尤。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任何人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20萬元。本案為修例後首宗定罪個案,引起社會關注。法官判刑時指出,社交媒體傳播力強,被告行為可能對選舉產生負面影響,量刑須具阻嚇力。被告最終被判囚兩個月,不准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