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獅城辱罵保安遭即時解僱 議員:僱主恐難過法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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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屯門新會商會中學前校長李卓興,早前被拍到在新加坡機場向保安員爆粗,校董會其後以「行為不檢」為由將他即時解僱。立法會議員指出,校方若想以單一事件解僱資深校長,在法律上難度極高,形容此舉等同勞工界的「死刑判決」。另一名議員則擔心,事件可能影響李卓興的公積金權益。李校長上週五表示,對解僱決定感震驚,正考慮法律途徑申訴。據了解,校董會認為事件嚴重損害學校聲譽,但勞工界人士質疑,校方未給予充分解釋及申辯機會,便倉卒作出決定,或違反程序公義。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證明僱員行為嚴重失當,方可即時解約,而「單一辱罵事件」是否構成即時解僱的充分理由,仍有待法庭釐清。業內人士提醒,學校在處理教職員紀律問題時,應依循公平、公正原則,避免因一時衝動而引發勞資糾紛。